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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房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03-31 23:19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局政务网、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借助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形式,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增强公开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政务网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2047条。其中,公示公告、通知类信息79条,商品房预售信息728条,经适房预售信息7条,公租房信息49416条,廉租房信息52710条,开发企业资质信息325条,开发企业信用信息169条,物业企业资质信息1598条,物业企业招标、中标信息219条,日常新闻、工作简报347条,专栏发布信息486条,局长信箱、咨询投诉、物业投诉等信息共5963条。新增上线了“双公示”、“年度公开承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3个专题栏目,建立开通了“市房管局-安监局-民防办举报网站”,并开通了配套的举报邮箱。

2016年,我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条,回复投诉26条,回复咨询20条。局微信公众号整合各类查询信息44663条。11月,我局“武汉住保房管”公共服务号入驻了武汉市“九派新闻”新媒体平台。

2016年,我局局长信箱共接收市民来信8896件,物业投诉信箱共接收市民来信1911件,回复率、办结率均为95%以上;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报告104件,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2016年,我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起,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审理情况如下:驳回当事人诉请1起,1起未审结(一审),行政复议审理情况如下:维持1起,撤销复议申请1起,答复违法1起。

二、工作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的工作重点,并将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了由局办公室(信访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受理、更新和管理,各处室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完善了《局政务网维护和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管理规定》、《局政务微博管理规定》,保障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畅通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一是在局政务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专栏涵盖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目录、行政许可项目等栏目,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房管政务信息,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公开我市房地产市场最新动向。共设立商品房项目情况、市场运行情况、合同范本、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每日商品房成交统计情况等栏目,方便群众随时进行查询。三是加强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按政策类、程序类和结果类等3类信息进行公开。政策类信息包括相关法规政策、办事指南,程序类信息包括资格核准过程中对保障家庭的公示信息,结果类信息包括项目建设信息,保障家庭资格核准信息,配售、配租及补贴公示信息等。四是新建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栏,公开了相关政策法规、服务指南、经验做法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并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查询服务。五是公开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和其他等5类30项权力清单。六是发布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2016年度收支预算总表、部门预算公开说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及预算情况说明,以及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三)加强互动交流,方便群众办事。一是加强了局政务网的互动栏目建设,在局政务网上设立了局长信箱、纪检监察举报、物业服务投诉、阳光信访受理平台、调查征集、行政复议、意见建议等互动栏目。二是在新政策或具有时限性内容的公告发布时,运用悬浮飘窗、字幕滚动等网页技术,提示浏览我局门户网站的群众及时获知相关信息。三是运用地理信息技术(GIS),为保障家庭准确全面提供保障性住房项目区位及周边交通、教育、医疗、商网等信息,将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为公众服务。四是开展“互联网+行政审批”建设,试点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行政审批改革,通过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开通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个身份进网厅”,优化审批系统功能,变窗口申请为网上申请,实现部分业务“网上办”,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存在着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在2017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迅速回应。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和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具体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优化完善局政务网站的栏目内容、设置和检索功能,同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媒体沟通会、“市民之家”窗口服务、微信公众号、“九派新闻”平台等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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