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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房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03-18 16:58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市政府办公厅: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局政务网、局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拓展报刊、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形式,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突出公开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政务网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6362条。其中公示公告、通知类信息88条,商品房预售信息790条,经适房预售信息5条,保障房信息25536条,开发企业资质信息2270条,竣工备案信息358条,估价机构资质信息54条,测绘资质信息16条,物业企业资质信息1490条,日常新闻、工作简报124条,局长信箱、咨询投诉、物业投诉、治庸问责、行政复议等信息共5495条,专栏发布信息136条,上线了电视问政承诺整改、胶囊房整治共2个专题栏目。

    2015年全年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0条,微博受理投诉78条、受理咨询46条,并已全部回复,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540条。

    局长信箱共接收市民信访3775件,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报告66件,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我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9起,行政复议10起。行政诉讼审理情况如下:驳回当事人诉请18起(一审),判决重新作出答复1起;行政复议审理情况如下:维持10起,逾期回复0起,终止0起。

    二、工作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申请。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的工作重点,并将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明确了我局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信访处统一接待、受理并办理,对申请方式和公开程序进行了规范,有效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对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难点问题邀请律师、法官、学者等专家进行讨论研究,确保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

    (二)利用信息平台,畅通公开渠道。一是在局政务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专栏涵盖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目录、行政许可项目等栏目,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房管政务信息,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公开我市房地产市场最新动向。共设立商品房项目情况、市场运行情况、合同范本、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每日商品房成交统计情况等栏目,方便群众随时进行查询。三是梳理了市房管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成了6类29项行政权力与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清单”、“责任清单”的网上发布工作。四是发布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2015年度收支预算总表、部门预算公开说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及预算情况说明,以及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三)联合新闻媒体,公开重点工作。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搭建政策宣传平台,及时召开媒体通气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群众宣讲政策、公开工作动态。在《长江日报》开辟了专栏,组织专家、学者、律师等,围绕业委会履职尽责、物业收费、公共收益管理、物业纠纷调解等问题,进行访谈解读、宣传政策。在武汉电视台开设了“房管直通车”栏目,发挥典型小区的示范引导作用,影响和促进了社区物业管理的改变和优化,使我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在新闻媒体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公开。

    (四)增强政民交流,优化公共服务。我局加强了局政务网的互动栏目建设,在局政务网上设立了局长信箱、物业服务投诉、阳光信访受理平台、行政复议申请、常见问题解答等栏目,为公众参政议政创造了条件,积极做到了宣传和解释疑惑工作,正确引导了舆论,并建立健全了公众意见和反馈工作机制,提高了公众意见网上答复频率。9月,我局微信公众号“武汉住保房管”正式开通,向市民提供信息公示、办事指南、办证进度查询等一系列更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三、主要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存在着差距。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在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迅速回应。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和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具体要求,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优化完善局政务网站的栏目内容、设置和检索功能,同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媒体沟通会、“市民之家”窗口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的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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