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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16-11-04 23:17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010884970/2020-61040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6-11-04
有 效 性 有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紧急处置机制,提高对各种档案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能力,确保库藏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切实做好我局的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档案优先原则

    档案是不可再生的信息资源,要把档案安全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档案的损失和影响。

    2、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把各种灾害预防工作作为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来对待,明确安全责任制,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健全防范措施,成立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有效开展档案应急处置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在发生突发灾害(事件)时,首先要组织疏散档案利用人员,确保人员的安全。馆(室)内应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并设明显标志,各类安全器材和安全设置处于良好状态并摆放在合理位置,随时方便利用。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局办公大楼范围内的档案馆、各直属单位档案室,发生水灾、火灾、档案被毁、被盗或由于地震等自然灾害、人为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重要档案损毁、馆室损坏、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均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职责及工作任务

    (一)领导小组

    为确保档案馆(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的及时顺利开展,成立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分管局长

    副组长:分管档案工作的相关领导

    成  员:机关各业务处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房产档案馆(市房产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

    (1)研究档案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全局档案突发应急抢救工作。

    (2)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3)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上级机关及市档案局报告有关情况;

    (5)协调档案应急抢救、搬运、场地、安全保护等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确保档案应急抢救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2、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协调、抢险、通讯联络等小组,小组临时配备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成员落实到人,各组既明确分工,又紧密配合。其职责及工作任务是根据分工,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各工作小组的职责:

    协调组:负责调度、协调各组工作,向上级机关及时汇报灾情,并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秩序;在专业救灾部门未到达前组织人员进行救灾;负责档案资料转移和人员疏散和指挥;必要时参与突发事件单位、部门的救灾和指导工作。(政治处、法规处、保障处、改革发展处、党办等)

    抢险组:抢救突发事故中受损档案、设备及人员,维护灾情现场秩序,做好已转移和抢救档案资料的安全工作,对灾情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开发市场处、行政审批处、产权处、财务处、科技处、工会等)

    通讯联络组:负责将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传递到相关人员和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抢救期间局馆内外各方面通讯联络,起草灾情汇报和信息报道等有关材料。(办公室(信访处)、物业处、安维处、监察室、资金监管处等)

    工作小组的工作要求:

    (1)当灾情发生时,通信联络组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灾情。

    (2)在第一时间内疏散档案利用人员,迅速打开所有通道。

    (3)协调组负责将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达到上下左右联动,并给救助单位或有关人员介绍灾情。

    (4)抢险组采取最为有效的行动,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并将抢救出的档案存放在安全地点,并由专人保管。

    (5)统计受损档案、财产及人员伤亡情况,及时上报灾情信息资料。

    (6)做好灾情分析评估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三、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引发档案馆(室)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类。自然灾害指自然现象引发的如暴雨、洪水、雷击、地质、地震等;人为灾害指人为引发的如人为火灾等其它灾害。上述灾害如果对档案室的人员、档案、设施、设备等发生威胁时,应及时启动预案。

    四、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发生火灾处置措施

    1、发现火情的人员首先保持镇静,切勿惊慌,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紧急报警。同时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2、立即组织灭火。如火势初期较小,在专业消防队没有到来之前,立即组织人员灭火。灭火手段有:关闭所有电源,切断火源,使用灭火器等工具。如火势较大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打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进行报警,并主动在失火地点,接应消防人员配合,带领消防人员从最佳路线进入灭火场地,并指示能提供水源的地点。

    3、立即组织抢救档案。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力量紧急抢救和转移档案,对人员和重要物品、物资、易燃、易爆物,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关闭门窗,防止火势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的损害和影响。

    4、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消防部门抢救人员与物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证安全。

    5、扑灭火灾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财物档案损失情况,指派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配合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消防专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做好详细记录。

    (二)发生水灾处置措施

    1、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2、立即组织人员消除水灾。在专业消防队没有到来之前,立即组织人员消除水灾。手段有:通知大厦机电人员关闭所有电源,切断水源;通知大厦保洁人员,使用相关工具清除馆内积水,包括使用扫帚,吸水机吸水。

    3、立即组织人员抢救档案。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力量紧急抢救和转移档案,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的损害和影响。

    4、立即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证安全。

    5、事帮处理后清理现现场,统计受损情况,尽快恢复整洁。

    (三)发生盗窃档案事件处置措施

    1、立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2、立即组织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证安全。

    3、立即通知大厦监控中心调阅资料,查找可疑人员如发现可疑人员通知大厦保安进行控制,打电话报警,由公安人员进行调查。

    4、统计被盗损失并报警,向公安机关提供被盗情况资料,配合调查。

    5、做好详细记录,查找安全漏洞,立即整改。

    (四)发生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其它灾情处置措施

    灾情发生后,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组长及小组成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抢险目标、抢险重点及顺序

    (一)应急目标

    在应急的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馆藏档案、资料的威胁;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二)抢险重点及顺序

    应急预案启动后,档案馆的抢救重点为档案库房、档案办公室、整理室、查询室。抢救的原则为:先抢救重要的业务档案,再抢救一般档案,最后抢救资料和设施设备。遇险时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地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档案的损失。

    六、应急准备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组织全局学习《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充分认清突发事件对档案安全构成的威胁,把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作为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头等大事,认真履行档案安全管理的职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万无一失。

    (二)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好预防与应急、全面与重点的关系,整体筹划,综合考虑,全面防护,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把人力手段与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争取尽快形成系统完整的防范有效措施。

    (三)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制定完善符合本局本单位档案馆(室)实际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经常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做到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全局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奠定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质基础,真正把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灾情报送

    (一)灾情报送原则

    1、及时性:最先获悉档案突发事件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

    2、客观性:报送灾情要真实客观,内容要简明详细,不得主观臆断。

    3、准确性:报送灾情的地点、时间、部门名称、何种灾情。

    (二)灾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报告人等;

    2、事故发生简要经过、有无人员伤亡、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三)灾情报送程序

    1、一般性灾险

    凡发现档案馆(室)内任何部位有异常现象,档案管理责任人及现场第一人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外,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扑灭险情。

    2、较大以上灾险

    凡档案馆(室)发生较大以上灾险时,应立即发出警报,并报告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可先启动应急预案后汇报)。

    八、表彰与责任追究

    (一)表彰

    在档案应急抢救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由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上级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和当事人予以奖励。

    (二)责任追究

    1、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未按本预案条款履行职责的单位、部门、责任人,由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给予通报,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档案安全管理方面因档案工作人员人为因素,造成档案及公共财产损失的安全事件,依据《档案法》的有关条款,对当事人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市局档案馆办公室电话:85482285

 

火警电话:119

公安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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