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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计划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计划

2020-07-06 16:56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武政办〔2017〕120号)、《关于全面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武事中事后监管联办〔2018〕4号)、《关于印发<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武事中事后联办〔2018〕5号)、关于《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事中事后联办〔201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如下年度计划:

一、 参与人员

由房屋租赁管理处及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巡查。各部门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建执法队伍,具体执行巡查任务。

二、 执法检查要求

严格按照“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一机制”制度执行执法检查,主要包括:

(一)确定了监管执法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我局的监督检查职能,通过结合日常“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的需要,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事项清单,明确了事项名称、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等,并对外公开。

(二)制定了执法检查表。统一市房地产市场执法标准,根据监管执法事项的不同,具体制定执法检查表格,作为执法人员检查的依据和凭证,保证程序合法到位,执法公正公平。

(三)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我局行政许可、备案等审核审批事项为基础,分行业领域,将开发企业、代理销售机构、估价机构等纳入了随机抽查名录。

(四)制定了执法人员名录库。以我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为基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市场监管需要建立名录动态调整机制。

(五)制定抽查实施细则。印发了《房地产开发市场随机抽查事项实施细则》和《市房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六)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机制。按照“双随机”的要求,每次开展执法检查前,由执法检查相关负责人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三、 抽查事项、检查时间及频次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武汉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武政办[2017]120号)要求,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到全覆盖、全监管。对文件要求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涉及的十一项具体业务开展巡查。同时,配合其他业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每月定期按照计划进行抽查,做到全年抽查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总量的20%,全年抽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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