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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25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250号提案的答复

2022-09-27 14:34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010884970/2022-27441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9-27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关于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工作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的建议,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必要性,经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工作

2019年4月,我市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已累计开工改造1452个老旧小区,已完工1056个小区,惠及居民约40.31万户。通过改造,小区内水电路气等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建筑本体得到基本修缮,小区环境提升初见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整体统筹

高规格成立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29个扩展到40个,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全市改造重大问题。按照“市统筹、区主体”的原则,各区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市区一体、多跨协同的攻坚模式和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高起点谋划改造工作,在全面摸清我市老旧小区数量、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建立改造项目储备库,综合考虑产业提升、空间优化、历史文化保护等维度,提出分区分类推进,合理安排改造时序,科学编制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市党建引领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提出支持政策,规范建设程序。

高效率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坚持“项目、资金、力量”一体推进,采取“两上两下”方式(即首先由各区结合小区现状和民意调查情况初步确定改造小区清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发改、财政部门会审后反馈各区核实,各区调整后再次上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下达改造项目计划),充分衔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及水电气等专项工作计划,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合理确定老旧小区年度改造计划,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为全市科学有序推进改造奠定了基础。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强化政府资金支持。自2019年以来共争取到位中央资金12.56亿元、省级奖补资金525万元,落实市级专项资金20.19亿元,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专项债。积极争取国家督查激励和资金支持,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获评国务院督查激励,并奖励资金2000万元。

引进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居民、原产权单位、专营单位、大型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协调供电、通信、燃气等专营单位投入1675万元参与管线设施设备改造提升,继续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支持居民出资加装电梯,各区引入社会资本安装智能充电桩、综合停车楼等设施,探索使用者付费。

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硚口区采取PPP模式,通过国开行贷款对汉江湾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江汉区与愿景集团签订红光小区示范点投资协议,探索实施“投改管运营”一体化模式。青山、蔡甸区采取EPC总承包方式。汉阳、洪山区委托由国企平台作为项目业主,规模化推进。

加强资金管理。制定《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等方面要求。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及时监控资金使用进度。做好中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高质量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改造过程管理

定准做细改造方案。认真调查小区短板、隐患,广泛征求居民意愿,按照“一小区一方案”要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实行改造方案联合审查,注重部门协同联动,统筹改造内容和时序,避免重复建设。市规划局探索推行责任规划师进小区,对改造项目设计、实施进行积极的技术指导,助力小区改造。

修订完善技术导则。在2020年技术导则(试行)的基础上,对技术导则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细化水电气路等基础类设施以及养老、托育、文体、智慧便民等完善类、提升类设施改造标准,明确改造工作流程,为高标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规范项目施工管理和验收。市城建局指导督促各区政府和相关单位压实责任,对管网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协调,并指导各区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的监督。各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施工信息公示制度,严密组织联合竣工验收;鼓励将改造后的水电气等专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守牢质量安全底线。

不断完善支持政策。明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配套的临时建筑、小型管线工程等建设项目可不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改造方案联合审查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等监管手续。

(四)严格督办考核,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完善考核机制。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市区绩效目标,制定完善考评办法,增加居民参与率、改造方案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打造成片联动改造试点等指标。完善考核方式,年底考核成立由市房管局、市城建局、各区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评评价工作专班,采取“自查自评、现场核查、综合考评”等方式对各区进行量化打分,科学评价各区改造工作成效。

加强日常巡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巡查队伍开展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巡查,拓宽现场巡查覆盖面。坚持月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对进度缓慢的区及时下达督办函,指导做好重点环节工作。

加强联合指导检查。与市城建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在建项目安全检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与通管局和武汉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专营单位联合召开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通信设施改造难题;与市城管委建立协调对接机制,共同推进老旧小区违建整治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老旧小区改造是政治工程、民生工程、系统工程和发展工程。下步,我局将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总体布局,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圆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推进改造增效。在“十四五”规划基础上,结合实际和资金安排,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调查摸底、梳理排查等工作,重点筛选未列入“十四五”改造规划但建成于2000年底前、现状基础设施落后、民生亟待改善的老旧小区,在符合规划和城市更新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尊重居民主体自身诉求,合理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不断加大改造力度、提高改造成效,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更高层次的向往和需求。

二是持续多元筹措落实资金。坚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社会共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省级奖补资金,统筹安排市区财政预算资金,主动争取改造项目发行专项债。引导居民出资参与改造,通过新增设施(如电梯、停车位以及养老、托育等)有偿使用、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等方式,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工作力度。创新改造模式,试点实施连片改造,探索投改管运营一体化模式,充分挖掘运营社区服务等改造项目收益点,力争实现可持续。持续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监管,认真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防止资金闲置、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制度机制创新。找准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与政策创新的“突破点”,进一步完善改造审批、规划、立项、设计、施工、投融资、后期管理等配套政策。坚持系统观念,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亮点片区建设等各类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管线改造计划有效衔接,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各方作用,进一步增强改造工作的系统性。

四是不断规范施工管理。督促指导各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合理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精细化安排施工时序和进度,严格落实施工公示制度,健全老旧小区改造事中事后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压实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严把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关,确保改造质量过硬,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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