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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172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172号提案的答复

2022-09-27 14:29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010884970/2022-27435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9-27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市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必要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201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质监局,武汉供电公司、市燃气热力集团,以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区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形成了“党政领导、政法委(综治)协调、公安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公安局将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推进工作纳入每年的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综合工作)考评,并赋予一定考评权重,压实了各区建设责任。

二、完善政策措施,构建“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机制

一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1〕69号)明确按照国办发〔2021〕23号文要求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其中提升类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在改造方案制定时也明确了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园林和林业、公安、消防救援、通信等部门联合审查,确保了改造内容的科学性。二是制定改造建设标准。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印发《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市公安局印发《武汉市智慧平安小区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明确了智能感知设施等安防设施标准要求,为各区开展老旧小区安防设施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出市场化接管、公益性托管、业主自管、社区代管等四种模式,破解老旧小区无物业服务或物业服务不到位难题,建立老旧小区智慧安防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建设工作合力

市公安局积极开展“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用4年时间建成智慧平安小区838个(包含老旧小区改造)。市财政局2022年已筹集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12.23亿,补助各区按照《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的要求,规范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包括支持老旧小区治安、交通等方面的改造和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配合市商务局正在开展《武汉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范围涵盖老旧社区和新建地区。规划高度重视智能化技术和设施的应用,鼓励智能快递柜、智能冷冻柜、无人值守便利店、自助售货机等智能设施设备和场所建设,推进智能设施全面进驻社区,提高社区智能化水平。市城建局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武政规〔2017〕44号)规定,按照职责严格把关施工图审查,要求审查机构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开展审查,并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武汉市智慧平安小区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等规范标准施工并组织验收,加强监督管理,保证项目施工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市公安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目标导向,聚焦重点、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要求各区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全年改造目标;指导各区积极谋划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在改造方案中科学编制老旧小区安防设施等建设内容。二是引入社会资本投入改造,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落实市直预算资金,同时搭建企业参与平台,引入相关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为智慧安防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来源。三是指导各区因地制宜选择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模式,加强对小区智慧安防设施管理,确保改造成果长期惠及居民。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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