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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武汉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的公告

关于公布《武汉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的公告

2020-01-22 12:17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010884970/2020-811425 其他
发布机构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01-22
有 效 性 有效

《武汉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


 

武汉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

(主要内容节选)


 

一、总体目标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市场和保障两大体系,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样性住房需求,保障和改善市民基本居住条件。2020-2022年,武汉市新增供应住房总计7019万平方米、82.9万套(间)。其中,商品住房5072万平方米、50.7万套,市场租赁住房1112.5万平方米、22.25万套(间),公共租赁住房157.5万平方米、3.15万套(间)(其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0.75万套(间)、37.5万平方米;货币补贴2.4万/户次),拆迁安置住房677万平方米、6.8万套。

二、供给结构

      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实现“商品住房供应维持稳定,保障性住房确保供应,租赁住房供应大幅增加,中小户型住房占比大幅提高”的发展目标。2020-2022年,新增供应租赁住房套(间)数与新增供应商品住房套数比达到3:7。12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提高至75%。

三、土地供应

      合理安排住房用地供应,保证住房长期稳定供应。规划期内,计划新增供应商品住房用地648公顷。优先满足住房用地需要,商品住房用地实施精准投放,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供尽供。

四、空间布局

      商品住房主要由各区根据土地资源和土地、轨道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序,结合市场意愿进行建设。其中,中心城区土地资源有限,以存量更新土地为主。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较为完善,流动人口及新毕业留汉大学生比例较高,住房需求旺盛,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应加大产业园区、就业密集区、生活中心区的住宅供给,可结合轨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时序,有序引导住宅用地供应。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和新洲区等5个新城区重点围绕已运营轨道线路及待开通轨道线路、规划产业园、规划中心等地区供应商品住宅。

      以促进市场调控,便于规划实施为导向,优先在住房需求集中、房价相对较高的区域通过棚户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配建、工业园工业用地配建租赁住宅。以方便生产生活、适应需求为导向,优先考虑在轨道站点、商服中心、产业园区、大学园区周边集中建设租赁住房。

      大学毕业生安居房主要在开发区和新城区统筹布置,其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区、黄陂区、蔡甸区等4个区已经先期启动。



 

 

 

附件

武汉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属性

三年累计

新增供应市场化住房

万套(间)

预期性

72.95

其中

商品住房

万套

预期性

50.7

市场租赁住房*

万套(间)

预期性

22.25

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

万套(间)

预期性

9.95

其中

公共租赁住房*(含租赁补贴)

万套(间)

约束性

3.15

拆迁安置住房

万套

预期性

6.8

注:以最小出租单元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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